当前在线 71
首 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公报公告 >> 文章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商务楼宇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
【 字体: 】   [双击自动滚屏] 文章来源:浦北县人大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2/19 11:36:18   阅读:42831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商务楼宇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商务楼宇的管理单位、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是本场所、楼宇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在当地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及街道、社区的指导下,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专人负责防控工作,督促有关使用者、经营者、管理者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二、严格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管理单位要通过在出入口张贴标语、广告,印发宣传小册和电子滚动屏幕等多种途径、形式、方式,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疾控预防知识的学习宣传,增强个人疫情防控能力。

[1] [2] [3]  下一页


 本文的地址是: http://513260.gxwh.asia/onews.asp?id=782  转载请注明出处!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本类最新文章
浦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 16 浦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补选 浦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票决
浦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告全县居民书 浦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将浦北县防
主办单位:浦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50722008120963H
桂ICP备19003117号-1
公安备案号 45072202000528
地址:广西浦北县投资大厦    邮政编码:535300    电话:0777-8212377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