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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字体: 】   [双击自动滚屏] 文章来源:浦北县人大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3/22 8:32:31   阅读:2436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1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1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根据19884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3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3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3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183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目 

  序 

  第一章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 监察委员会

  第八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序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一八四〇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

  二十世纪,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

  一九一一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

  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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