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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守护碧水清流——浦北县人民检察院助推南流江水域生态环境治理纪实
【 字体: 】   [双击自动滚屏] 文章来源:浦北县人大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4/28 16:25:56   阅读:24576

    本网讯  2022年4月22日,《广西法治日报》在平安视点栏目以《公益诉讼守护碧水清流——浦北县人民检察院助推南流江水域生态环境治理纪实》为题,报道了浦北县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职能作用,切实守护南流江流域生态环境,同步推进南流江水域生态环境治理,为共同做好“水文章”,答好“生态卷”,让浦北县更加山清水秀贡献检察力量。一起来看看吧:
    南流江,作为广西独流入海的第一大河,自北向南流经九曲十八弯后,注入北部湾,浇灌了玉林盆地、博白盆地和南流江三角洲,千百年来哺育着两岸儿女,创造了灿烂辉煌的文化。 
   

2020年4月15日,检察办案人员对污染水源进行现场取样封装。陈师军摄

    浦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职能作用,切实守护南流江流域生态环境,同步推进南流江水域生态环境治理,为共同做好“水文章”,答好“生态卷”,让浦北县更加山清水秀贡献检察力量。2020年以来,浦北县检察院在南流江流域共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条,立案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磋商3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清理河道垃圾约20吨,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0公里,拆除违法建筑500平方米,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5个,实现禽畜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改善了生态环境,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牵头协作,共护南流江生态
      浦北县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落实钦州、玉林、北海三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南流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要求,深化以案件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围绕南流江治理工作以案促改,进一步完善南流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今年2月,浦北县检察院在办理黎某、赵某等人非法采矿案件中发现,泉水镇南流江河畔盗采河砂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破坏南流江水域生态安全,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南流江是浦北的母亲河,对盗采河砂的违法行为不仅要依法打击,追究违法者刑事责任,还要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进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助推南流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为落实检察长林京伟对案件办理提出的要求,该院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依法立案调查。经鉴定,该地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共计1.8万余立方米,矿产品价值共计290余万元。
     3月10日,浦北县检察院牵头组织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合浦县人民检察院及三地河长办,在盗采河砂矿产资源多发的浦北县泉水镇召开南流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座谈会。三地检察机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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